【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是什么】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〉若干问题的规定(三)》(以下简称“破产法司法解释三”)是为更好地贯彻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,进一步规范破产程序、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而制定的重要司法解释。该解释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,内容涵盖了破产程序中的多项关键问题。
以下是对破产法司法解释三主要内容的总结,并以表格形式进行清晰展示。
一、核心
破产法司法解释三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:
1.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与程序
2. 管理人的职责与监督
3. 债务人财产的认定与处置
4. 重整程序中的相关规则
5. 对担保物权的处理
6. 债务人财产的追回与撤销
7. 职工债权的确认与清偿
8. 其他相关程序性规定
这些内容旨在解决实践中存在的法律适用难题,提升破产案件审理的效率与公正性。
二、主要内容一览表
序号 | 内容分类 | 主要规定内容 |
1 | 债权人会议 | 明确了债权人会议的召集、表决、职权范围,强调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工作的监督作用。 |
2 | 管理人职责 | 规定了管理人的选任、职责、报酬及责任追究机制,强化管理人的专业性和独立性。 |
3 | 债务人财产认定 | 对债务人财产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,包括未登记财产、隐匿财产等的认定标准。 |
4 | 重整程序 | 强调了重整计划的制定、批准及执行,明确了法院对重整程序的指导与监督。 |
5 | 担保物权处理 | 规定了担保物权在破产程序中的优先受偿权,以及抵押权人在重整中的权利保障。 |
6 | 财产追回与撤销 | 明确了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如何被识别和追回,以及撤销权的行使条件。 |
7 | 职工债权确认 | 规定了职工债权的认定标准、清偿顺序及特殊保护措施,确保职工权益得到优先保障。 |
8 | 其他程序性规定 | 包括公告、通知、异议处理等程序性事项,确保破产程序依法有序进行。 |
三、结语
破产法司法解释三作为我国企业破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,对于统一法律适用、规范破产程序、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。其内容不仅细化了《企业破产法》的相关条款,也针对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方案,为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。
如需进一步了解某一具体条款,可结合相关司法解释原文进行深入研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