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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动车过户本人必须亲自办理的规定出自哪里?

2025-08-11 22:36:28 来源:网易 用户:程岚玲 

机动车过户本人必须亲自办理的规定,主要来源于我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其实施条例,以及公安部发布的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124号)等文件,机动车过户属于车辆登记事项变更,涉及车辆所有权的转移,因此对办理程序有严格的要求。

根据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条等相关条款,车辆所有人申请变更登记时,应当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车辆管理所办理,或者委托代理人办理,但需提供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明。在某些情况下,如涉及抵押、查封、盗抢等特殊情形,可能要求本人亲自到场,以确保交易合法、真实,防止非法转让或诈骗行为的发生。

此外,《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》中也明确指出,对于涉及车辆所有权变更的业务,如买卖、赠与、继承等,应当由车辆所有人本人办理,以保障交易的安全性和合法性。虽然部分地方车管所允许委托他人代办,但通常需要提供公证委托书或经公证的授权书,以确保代理行为的法律效力。

综上所述,机动车过户本人必须亲自办理的规定,主要依据于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实施细则,目的是为了维护车辆管理秩序,保障车主合法权益,防止车辆被非法使用或转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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